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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村厨伴侣”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申请的公告
2025-06-09 20:26:12  浏览量:

关于开展“村厨伴侣”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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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村厨伴侣”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提升我县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实现品牌富农、品牌强农,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厨”品牌系列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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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厨伴侣LOGO

一、申请对象

申请使用“村厨伴侣”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的经营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且注册地在保靖县内。

(2)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为自己加工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加工。

(3)产品类目主要以保靖县内种养殖农特产品及以当地农产品精深加工的产品为主。

(4)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工厂)或经营场地。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区域人文历史和农耕文化。

(6)近三年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违法犯罪行为。

(7)相关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法人实体经营者。

二、申请条件

(1)生产基地在保靖县范围内并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定市场主体资格及法律规定的相关资质;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环境生态事故等;

(3)持有自主注册商标,且产品包装符合规范要求;

(4)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持有1年以内产品有效检验报告,保证其产品符合相应质量安全标准,其中初级农产品和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分级、包装等初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及化学性质的农产品应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5)原则上申请产品需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或HACCP、GAP等国际体系认证中的一项或多项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自愿履行品牌使用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原则上使用主体需建立生产档案并入驻“村厨伴侣”溯源监管平台系统;

(7)企业自愿开发推出一款“村厨伴侣”产品,投放市场。

三、申请材料

(1)《“村厨伴侣”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村厨伴侣”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承诺书》原件一式两份;

(3)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资质证件及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1年以内有效检验报告及其他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5)获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或HACCP、GAP等认证的企业,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一份;

(6)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利于主体申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四、申请程序

(1)申请:申请对象向保靖县品“村厨伴侣”品牌持有人,保靖县农业特色产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2)初审:“村厨伴侣”品牌持有人,保靖县农业特色产业服务中心按程序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

(3)复审:保靖县农业特色产业服务中心、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程序对申请对象进行复审,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拟授权企业;

(4)公示:名单确定后,在保靖县融媒体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授权: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授权使用“村厨伴侣”区域公用品牌单位名单。

五、申请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且有申请意向的对象,请于2025年8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PDF格式)报至保靖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保靖县农业农村局二楼210办公室

联系人:苏万军

联系电话:13739020855

邮箱:657996881@qq.com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彭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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