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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私自转包转卖巡游出租汽车承租经营权行为的通告
2024-08-30 15:51:57  浏览量:

关于严厉打击私自转包转卖巡游出租汽车承租经营权行为的通告

为规范城市巡游车租汽车营运市场秩序,切实做好第四轮巡游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许可工作,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号和第四轮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靖县第四轮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32年8月31日。即公告发布日起,私自将巡游出租汽车承租经营权转包转卖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任何组织及个人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经营权转包、转让、转卖。

二、经举报或调查发现后,一经查实,解除其承租经营合同并取消第四轮巡游出租车承租经营资格,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追究违法所得,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保靖县第四轮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特许

经营权许可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吴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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