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规超量开药、骗取生育津贴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筑牢基金安全防线,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其他组织、个人,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均属征集范围。重点征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定点医疗机构。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检查检验报告,虚假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低指征入院;诱导住院、以返还现金、礼品、免费体检等方式招揽参保人住院;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违规结算、骗取生育保险等待遇;倒卖回流药、违规使用药品耗材。
(二)定点零售药店。空刷、套刷医保凭证,串换药品、耗材、非医保物品;伪造处方、虚开发票、为非定点机构提供刷卡结算;诱导参保人违规购药、倒卖回流药;药品进销存不符、违规销售处方药。
(三)参保单位及个人。虚构劳动关系、伪造材料骗取参保资格与待遇;冒名就医购药、转借医保凭证;重复报销、套取药品倒卖牟利;伪造票据骗取生育津贴、医保报销;协助黑中介、职业骗保人骗保等。
(四)医保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贪污、侵占、挪用、截留医保基金;违规审核、违规拨付、无故拖欠结算资金;内外勾结、为骗保提供便利;定点准入、协议管理、监督检查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政策执行偏差、履职不到位造成基金损失等。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职业骗保团伙、“黑中介”组织骗保;倒卖回流药、盗刷医保账户;违规享受医保待遇、欺诈骗取基金;挤占挪用基金、违规收费等。
二、线索征集要求
(一)举报人应对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内容等具体情况,并附相关证据资料。
(二)提供的线索应避免以下行为:重复举报、已经办结的举报线索、法定途径予以解决的、匿名举报且无法提供证据材料的、被举报人主体灭失的、举报线索内容不具体、无具体被举报人及违法事项或超过追诉期的。
(三)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线索征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据实提供线索,可采取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证据材料(票据、记录、音视频、合同等)。
(一)举报电话。0743-7727613
(二)电子邮箱:bj7727613@163.com
(三)来信来访。
邮寄地址:保靖县魏竹南路29号305办公室,邮编:416500;
来访接待地址:湖南省保靖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
(四)现场举报。在工作日期间,可到保靖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现场举报。
四、其他事项
对举报人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湖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可按查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20万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我局将依据国家飞行检查、省级飞行检查、州级交叉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线索快查快处、闭环管理,强化曝光惩戒与信用约束,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保靖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日
来源:保靖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田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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