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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召开人民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签字见面会
2018-05-13 17:57:52  浏览量:

  红网保靖县分站5月14日讯(记者 彭伟)5月11日,保靖县召开人民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签字见面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石绍峰出席会议。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公路局、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复兴镇、碗米坡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民益律师事务所、大凤律师事务服务所律师参加会议。

  会上,县法制办工作人员宣读了《保靖县人民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并就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作了说明,顾问单位负责人与顾问律师都作了积极的交流发言。

  会上,县人民政府与顾问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签约,石绍峰为顾问律师颁发了聘书;各购买单位也与律师事务所进行签约聘用。

  石绍峰指出,购买法律服务是政府工作的迫切需求,它对规范政府及部门的自身行政行为,有很大的意义。他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行政行为要做到依法依规,执法过程要规范,执法结果要守住法律底线;要规范自身行为,各级各部门行政决策的实施,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顾问单位要为顾问律师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保障。

  最后,他希望各法律顾问要坚持党的领导,为社会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坚持实事求是守住法律底线,对服务单位从源头上把关,积极做好建言献策,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把为民服务的思想贯穿于工作当中,着力于法治观念更好的为政府、社会以及公众服务。

来源:红网保靖县分站

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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