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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重任树标杆
2018-03-20 08:54:32  浏览量:

  谋远固本才能强基石,砥砺淬炼才能铸铁军。

  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纪委监委职权扩大,如何有效监督纪委监委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委监委不是“保险箱”,任何权力都必须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3月19日,湘西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邓为民坚定地告诉我们。

  湘西州纪委监委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始终把加强自身的监督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一方面主动接受党委、人大、司法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一方面更加注重从加强自身硬着手,在机构设置、制度机制建设、日常监督上采取一系列措施,扎紧制度笼子,念好“紧箍咒”,坚决防止“灯下黑”。

  “前后台”分离,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基石

  万丈高楼,始于基石。

  纪委监委内设机构组建设置就是实现纪检监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石。

  而如何让基石更牢、纪检监察事业更好发展?湘西州纪委监委班子一直思考和探索着。

  “我们在内设机构设置上,实行监督和审查部门分设,充分让反腐败工作各环节既相互衔接又相互制衡,从而强化制约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湘西州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熊祥说。

  在机构设置上,湘西州纪委监委与省纪委监委保持一致,内设21个部室,其中设置11个纪检监察室,机构设置数和一线办案力量在全省市州级纪委监委中属于之最。

  11个纪检监察室中,分设6个执纪监督室、5个执纪审查室,执纪监督室不再从事审查工作,核心职责是监督所联系县市和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日常监督工作;执纪审查室不再固定联系某一县市或部门,实行一案一指定、一次一授权,专门负责对问题线索开展初核、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审查。

  不仅如此,湘西州纪委监委还分设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分别把准案件的“入口”关和“出口”关,并将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四个部门分别由不同的委领导分管。

  “通过“前后台”分设和案件“出入口”分别设关,形成了既相互配合衔接、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内部组织架构。使日常监督工作更全面、个案审查更深入。”湘西州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主任黄贤军说。

  念好“紧箍咒”,扎紧制度的笼子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面对诸多任务,如何迎难而上?湘西州纪委监委别无它法,只有不断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监督措施,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

  为严格管理规范,湘西州纪委监委修订了《湘西州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制定了《湘西自治州纪检监察自我监督办法(试行)》、《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制度(试行)》……一项项制度规定把对自身监督的螺栓一圈圈拧紧。

  己不正,焉能正人?正人必先正己。为此,湘西州纪委监委从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构建既互相协调、又互相制约的内控机制。

  案件线索由案件管理室集中统一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逐一核对、逐件编号,并提出分办意见;执纪监督和审查,制定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留置措施流程图,并根据监察措施的权限大小,设置层级不同的审批程序和要求;案件审理上,审理部门有权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审查调查部门补充证据或重新调查……

  “一个案件从初核到立案到处置,不是哪个部门、哪个人说了算的,必须一个环节一个环节、一个程序一个程序按要求走到位,从而防止权力滥用。”湘西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陈善武说。

  重实体,更重程序。只有实体公正、程序规范才能办得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

  在实践办案中,健全完善案件协审、集体审议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规范权利告知、审理谈话、补充调查、处分执行报告等程序,初核和立案审查做到全程记录和同步录音录像,涉案款物实行专人专户专保管,案件审理严把案件材料、手续程序和定性量纪关,确保每起违纪违法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理、量刑恰当,当事人信服。

  “严灯下黑” 坚持刀刃向内

  严管就是厚爱

  新的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受到的诱惑越来越多,被‘围猎’和拉拢腐蚀的风险也在增加。

  在今年3月5日湘西州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上,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邓为民告诫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确保权力行使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做一个孤独的人。

  在全省率先出台《湘西自治州纪检监察自我监督办法(试行)》的基础上,今年年初,制定出台《湘西自治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将纪检监察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省州纪委监委“十不准”等情况纳入巡察内容,并明确了内部巡察的实施办法和结果运用等,这是湘西州纪委监委探索加强自身监督新常态又一重要举措。

  “严防‘灯下黑’,必须强化自我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违法、以案谋私等行为‘零容忍’。”州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向魁胜说。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吉首市财政局纪检组长何世军失职渎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凤凰县廖家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建根工作日中餐饮酒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花垣县边城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纪委副书记曾建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并被免去边城镇纪委副书记职务;保靖县经信委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向方益挪用公款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7年度,全州共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46件,立案15人,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10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有力维护了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和肌体健康。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执纪的‘手电筒’不能光照别人,还要经常照照自己,严防‘灯下黑’。”湘西州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

来源:湘西网

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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