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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推荐】以案释纪解读换届纪律“九严禁”之六: 严禁说情打招呼
2016-09-13 22:30:57  浏览量:

  “九严禁”第六条规定: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案例

  案例一:零陵区富家桥镇水管站站长周某为他人说情打招呼案。2016年4月,在富家桥镇第六届党委换届中,周某在镇党委委员候选人考察公示期间,为支持公示人选中唯一的本地人黄某某,在黄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给富家桥镇秧丘埠村、观音冲村、石角塘村、福兴观村、旺洞村等5名村党支部书记分别打电话,要求他们在选举时给黄某某投赞成票。周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二:温州瓯海区旅游局纪检组长请人说情打招呼被免职案。浙江温州瓯海区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某,将一条请人说情打招呼的短信错发到他人手机上。短信内容显示,这条短信原本是发给“陈书记”的,称纪委要将其下派但自己不想被下派,因为本单位的程副局长马上要退居二线,自己想趁这个机会转岗为旅游局副局长。因此,“麻烦你跟叶部长和黄部长讲一下好吗?可能马上到位,时间很紧。谢谢关照。”这条短信当事人一共发了两遍,第二遍比第一遍多了一个署名“冯某”。经瓯海区纪委调查,核实该短信系区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某发送,2015年12月11日,瓯海召开区委常委会,决定免去冯某区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案例评析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七款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第九款规定:“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干部选拔任用是一项严肃而神圣的工作,既要对党的事业负责,也要对干部本人负责。说情打招呼背后隐藏着封官许愿、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帮结派等歪风邪气,干部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说情打招呼是方方面面“关系”的能量释放。或动之以情,或晓之以理,或示之以“利”,或恃之以“权”,为“托请人”说好话、求关照。这对换届人事布局造成极大干扰。相比于其他“严禁”,说情打招呼,更加隐性,更让领导承压,更让老实干事的人受伤。这种用利益交换换取的“说情打招呼”,破坏了换届公平公正的规则。如果任由“说情”横行、“招呼”满天飞,那么得利的就是投机钻营者,势必会让一些干部不比工作、不比实绩、不比奉献,一门心思想方设法跑门子、拉关系、拜“码头”、找“靠山”、搞“勾兑”,于公来说,严重损害政治生态,于私来说,有成本还有风险。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有的借说情打招呼,培植自己的代言人和个人势力,为将来留后路,是典型的以权谋私,必将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干部的形象;“拿了别人的手短、吃了别人的嘴软”,有的收了别人的钱财,只能用说情打招呼作为回报,而得了所谓好处当了“官”的人会变本加厉昧心办事,无“利”便不往,必将滋生腐败温床;更有甚者把过去工作过的地方和单位当成了“自留地”,调离后仍干涉当地人事安排,这样的人若混迹于我们的干部队伍中,必将日益消磨广大干部一心一意干事业、凝心聚力谋发展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必将影响、带坏并腐蚀掉我们的整个干部队伍。

  上述两个案例中,周某为黄某某拉票,打电话说情、拉关系、打招呼,扰乱了正常的换届秩序,败坏了换届风气,受到严肃处理。冯某为了个人升迁,请人说情打招呼,扰乱了正常的选人用人秩序,受到免职处理并被全区通报。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知边界,明底线,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不去做触碰换届纪律“红线”和“底线”的事。

  全州各级党组织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准绳,坚持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严把干部廉政关、程序关、纪律关、任职关,让说情打招呼者无门可入。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心中有戒,把“九严禁”铭记于心,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不去做说情打招呼的事。

  

来源:州委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办

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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