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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两级让利于民 土地纠纷和谐解决
2016-08-18 08:34:40  浏览量:

  红网保靖站8月18日讯(记者 彭司进 通讯员 龙俊君)“镇、村干部高风亮节,我们认为难处理的一起土地权属纠纷没有想到那么顺利就解决了。”8月17日,谈起保靖县迁陵镇马家田水库土地权属纠纷一案,该县国土资源局法规股股长杨卫华感概不已。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由于国家修建209国道保靖段东沿线,迁陵镇马家田水库被征收,由于该水库位于花井村牙吉、梭子、蔡家等三个组交界之地,土地权属存在争议。3月17日,花井村就马家田水库土地权属问题,向该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了解决权属争议的申请报告。3月21日,该县国土资源局予以立案。

  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工作人员对马家田水库的修建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详尽调查。经调查,该水库由原梅花乡政府于上个世纪50年代末承头修建,大部分占用的是原牙吉生产队的土地。八十年代以后,该水库先后被承包给了私人,承包费由原乡水管站收取。花井村民杨光春是当前承包人,他从2005年一次性签了12年的合同,至今仍未过期。2005年后,原梅花乡政府合并到迁陵镇人民政府,该县国土资源局追加其为权属争议第三方。马家田水库被征收的土地面积达34.74亩,补偿款达130万余元。

  调查结束后,保靖县国土资源局根据调查情况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23条之规定,于2016年8月15日组织了对权属争议方的调解,会商解决纠纷。调解过程中该县国土资源局法规股股长杨卫华表示,“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2条的规定,马家田水库的土地所有权属倾向于迁陵镇和花井村集体所有” 。但是,在会商中,迁陵镇政府表示,只需要10%的土地权属。花井村委会明确表示,放弃村集体的补偿。镇、村两级主动让利于民,牙吉、梭子、蔡家三个组的群众代表十分满意。

  一桩原本十分棘手的土地权属纠纷,经过协商实现了顺利解决。根据会商,土地所有权分配如下:迁陵镇人民政府拥有10%,牙吉组拥有34%,梭子、蔡家两个组各拥有28%的权属。

  组织本次调解的该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田宏波告诉记者:“此次土地纠纷的调解过程比较顺利,调解结果大家满意,我们应该尊重会商达成的结果。”

来源:红网保靖站

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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