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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拆除违建 还路于民
2016-05-23 08:26:15  浏览量:

  红网保靖站5月23日讯(通讯员 陈红艳)近日,位于保靖县酉水大道广场的一处违章建筑被依法强制拆除,广大市民对此拍手称快。

  该处“违建”建于2016年初,当事人宋某某依托广场边的公厕私自搭建棚子居住,摆摊经营,霸占公厕收费。此举不仅严重影响酉水大道广场的市容,也给到此休闲娱乐的广大市民带来极大不便。4月8日,保靖县委书记卢向荣见此情景后当即致信有关部门,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尽快还路于民,还公共设施于民。

  接到卢向荣信件后,分管副县长王万双迅速部署,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现场查看,研究制定拆除方案。近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对当事人进行多次思想教育和反复沟通的基础上,组织20名执法队员,对该处“违建”实施依法强制拆除,一颗酉水风光带上的“黑痣”被彻底清除。

  据了解,近年来,保靖县进一步加快了“两违”整治步伐,全县针对城区主次干道摸排清查“两违”线索60余条,下达停工通知书51份,拆除道路两旁“两违”建筑5幢,拆除面积630余平方米,上交罚款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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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保靖站

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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